400-110-8128/400-102-1398

根据《海外律师认可程序》的有关规定,任何希望获得以香港律师在香港执业的海外律师,必须依据下述程序办理手续

1

申请参加OLQE海外律师香港执业资格考试(填写报名表并递交相关材料)

2

如果海外律师希望参加海外律师香港执业资格考试(OLQE)或申请部分科目的免考,则必须向律师会专业水准及发展部提供规定的资料的原件或相关复印件,用以证明自己的学历、经历、良好的品行和声誉、从未被宣告破产、未因违反专业操守而被提起诉讼;

3

按规定缴纳3000港元的申请证书费用(报名费)。如果律师会审查合格,将会发给申请者一份参加考试或免考证明书(准考证或免考证),以说明申请者需要参加的《海外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考试科目或免考理由

咨询
(1)在非普通法司法管辖区获得律师资格,具有5年以上的法律执业经验,则可以根据所从事的法律职业的性质和范围申请酌情豁免部分科目的考试。
(2)不具备5年法律执业经验的,则须参加除物业转让(HEAD I Conveyance)以外的其他笔试科目的考试,不能申请免试。

NOTE: 凡申请免试者,必须向香港律师会递交相应的材料。例如,申请免试物业转让(HEAD I Conveyance)科目的海外律师,必须向香港律师会提供能充分证明他们已具备在香港从事物业转让的基本法律知识基础及相关方面的执业经验。在对任何考试科目免试申请作评估时,律师会综合考虑申请人在香港法律实践经验的性质和范围及申请人高校学历或其他方面的资历来做出最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