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CLL?
“法律专业资格证书”,英文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简称PCLL,是香港特有的一种课程,为法学院学生进入律师行业之前原则上必须修读的一个专业技能培训项目。香港没有如大陆法系和美国的司法考试或律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的法学院学生只有或录取修读这一年全日制的PCLL项目并且顺利毕业,才算具备在香港作为律师执业的先决条件。目前在香港,只有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有开设PCLL项目。
PCLL成为香港律师的主要通道
PCLL是一个全职1年或者兼职2年的高强度香港律师培训课程。该课程对学生的要求极高,只有一半香港本地法学院的毕业生才能进入,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读法律本科LLB 或者读法律博士JD时必须拼命熬夜读书,提高学习成绩的最直接原因。
由于香港99.99%的律师都是从这个PCLL通道接受严格培训出来的,只有极少数才是通过海外律师考试进来的,这就意味着进不了该课程,基本断绝了在香港社会成为香港律师的通道。
读PCLL比读JD更辛苦
在上PCLL讨论课第一天,上课的大律师就对每个同学说“welcome on board”, 似乎恭喜我们脱离苦海,欢迎上岸之意。但真的没想到这1年律师的训练,居然比读法律博士JD更加辛苦,读法律博士JD时每学期4门课都已经读得累死人,PCLL课程每学期8-9门课,每门课要上课2小时,再上讨论课2小时,另外还有永远做不完的书面与口头作业。
该培训课程是每10个学生一组,每个组都有专门固定的小教室供讨论课学习使用,每次上课都必须签名报到,每次讨论课每人都必须发言至少20或30分钟以上,每人每周讨论课要至少发言3小时以上。
由于每天老师训练的时间至少是7-8小时(每周32-36小时),所以白天几乎全在上课和讨论,到晚上睡觉时整个大脑都还在上讨论课,而上课和讨论课需要完成的感觉永远做不完的作业,也只有在晚上和周末来熬夜进行,最惨的是作业绝大多数都是书面作业和少数需要反复练习的口头作业,如法庭交叉盘问证人。
毕业后才知道,即使你每天24小时不睡觉都不可能做完律师学院的作业。主要是因为学科太多,8门课的训练强度非常之大。即读该课程其实比读JD 更拼体力,好在该培训课程只要求每门课考试过关即可,即总分80分中考到50分,不要求GPA必须达到比如3.3之类,否则不知道多少年轻人要被活活累死甚至自杀。
PCLL课程到底如何进行的?
律师培训课程最深的第一印象,是开学前法学院就要求每位被录取的学生,需要向法学院递交支票一张,金额港币1200元,主要是作为第一学期的资料复印费,印象中第二学期也交了港币1000元的支票。然后在开学的前一天,所有同学都会去法学院办公室,领到厚达1米的各位培训课程老师发给学生的第一部分培训复印资料。记得当时在场没有一个女生能搬动,都要男生帮忙拿大袋子或者拖箱拖运回家。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普通法律师训练的资料之多,当然当时内心也同样感到沉甸甸的。
PCLL课程的重点,是法学院聘请实务界工作多年的律师来教你如何做律师。回家后打开领到的资料一看,几乎都是授课老师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心血总结的一手资料,即每个老师会把他认为如何做香港律师的全部重要的资料,几乎都复印给学生并结合课堂上的讲解和讨论课上的案列进行强化训练,这样让学生在未来进入律师行真正做实习律师时,可以基本上对法律实务有一个大致的方向和方法去解决实务问题。
下面我以诉讼文书写作课(litigation drafting)、商务文书写作课(Commercial writing and drafting), 法庭发言技巧(advocacy), 如何进行民事诉讼等课程为例,进行实例分析和阐述。
1.如何草拟法庭诉讼文书?
本课程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我想都不为过。因此该课程通常是由经验丰富的出庭大律师来上课,写好法律文书并出庭辩论是大律师工作中最核心的部分。该课程对英语语言要求就极高,如果你的英文不是接近母语级别甚至是母语中的佼佼者,你会感觉到写诉状会有些不是信手拈来的感觉。
该课程大律师会详细讲解如何写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上诉状,民事和刑事的案件都会有实例进行练习,当然老师还会讲解草拟的格式要求,尤其强调不要完全抄袭客户提供的案件事实部分,律师应当自己去理解,然后改写客户提供的事实部分写成诉状,否则抄袭会令客户对律师的印象大为减分。
该门课程考试时,法学院会提供大量案件资料给你阅读,然后草拟。有的法学院对诉讼文书的写作考试是连续考5小时,即连续写作5个小时,中间允许吃东西,这是做律师的基本功中的基本功,每个法学院都异常的重视。
2.如何训练法庭辩论技巧 (advocacy)?
该课程是通常由非常资深的出庭大律师来讲授,我们当时是由一位皮肤黝黑又带着墨镜资深大律师传授的。该大状是剑桥法学院毕业后做了几十年的大律师,他不论气质风度,还是讲课的语音、抑扬顿挫的语调等都非常有力到位,确实是剑桥法学院经过严格训练而且实战经验非常丰富的大律师。
该门课的大状律师就会讲到香港各级法院的法官称呼,同时老师还会重点讲解法庭上的发言及技巧,比如法庭中原被告律师坐的位置,通常是被告在左,原告一方在右。向法官说话时需要站立讲话,讲解和训练代理原告、代理被告如何陈词发言,如何交叉盘问,如何结案陈词都会有实战案列进行反复练习,并且会全部列入考试之中,这部分由于要现场考试,所以经常一个案列要辩论几周,辛苦就在于每个学生要私下和同学好友反复演练,比如盘问原告、被告、证人等不同角色后才敢去考试。
当然此时的交叉盘问(Cross-exam)是最有趣的部分,也是我们常见的香港TVB 电视剧中的部分,因为这个时候你可以一直问问题,一直误导对方,不停地质疑对方诚信,而对方有义务对你的问题回到 yes or No,直到被问得哑口无言或破绽百出。
当然,在上述训练过程中,还要训练如何对法官说话, 站着讲话时双手放在哪里,如何配合法官庭上的节奏,这些细节都会反复训练,老师都会对此进行全程录像,然后叫你到他办公室一个一个地给学生把录像慢慢回放,讲解你在训练法庭发言时的不足及注意事项,然后再把这些细节放在正式的考试之中进行考试并评分。
3.如何草拟商事法律文书?
该门课老师首先会讲解商事法律英文语言的应用(plain English), 并会大量练习把过去的繁琐的法律英文改为更加直白的语言,比如 in the course of 改为during,due to the fact that改为because等等。然后老师会讲解如何写电邮以及如何写律师函,反复强调即使电邮也能反映出你的专业水准,决不可轻视,每次发出电邮之前一定要至少读3遍,检查收信人、抄送人电邮地址是否正确,千万不要发错收信人,因为字母一输入有时电邮地址会自动弹出,前面几个字母相同的电邮地址有时会不小心就输错。
这样一是泄露商业秘密,二是给客户的印象非常糟糕。如果真的发错了,立即发邮件和打电话给客户让他立即删掉。至于法律意见书的格式通常会采用大家熟悉的background(背景,即客户提供的案件事实部分), issue (即客户要解决的问题), analysis (应用法律分析案件), conclusion (得出结论)和 proposal (给客户的可行性建议),然后实例练习并进行考试。
当然该课程的重点,还是在于讲解各种商事合同如何草拟,尤其是合同中重要条款的注意事项非常实用。比如雇佣合同中如何从雇主角度草拟竞业限制条款,必须考虑限制的范围、期限和补偿额度。股东协议中注意的是股东的盈利分成,可以完全不按出资比例自由约定。
4.如何展开民事诉讼?
该门课程通常由经验丰富的大律师和事务律师来上课讲解并讨论,老师会告知实务中最常用的民诉书籍和相关法律法规,甚至实用的网站及如何查找资料等,都有复印件发给学生。从民事诉讼如何展开,从传讯令状(writ of summons )或者(summons)原讼传票开始,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如何送达(含域外送达),如何让对方签收,如何向对方收集证据(discovery),何时可列为共同被告,如何写答辩状,哪些问题承认admit, 哪些问题否认deny。如何上诉,如何要求法官判定对方承担律师费等等都会有大量的实例在课堂上讨论并练习。
当然在刑事诉讼培训中,还会讲解并模拟练习你突然收到犯罪嫌疑人从拘留所或者警署打来的寻求法律帮助的电话,你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如何办理委托手续(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所),如何去拘留所会见嫌疑人,以及相应的注意事项等。
读完PCLL的益处
律师学院培训完毕之后,你会发现进入律师行真正做实习律师时确实大有益处,平时练习草拟的律师函、合同协议、草拟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以及法庭上的技巧等此时在实务中感觉几乎都能找到方向和找到相关参考资料,因为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书的草拟都是以律师行的名义进行实例练习的,这种从学校到律师行的过渡也自然恰当。
此时你的律师行指导老师,一般都不会告诉你某个法律问题怎么做这种方向性的问题,因为他们会认为该律师学院培训课程已经教会了你该怎么做,尤其是该怎么写,因为老师连法律文书范本、实用的法律法规和注意事项都复印给你了。
指导老师此时需要做的是仔细地修改你草拟的初稿法律文书,当然包括大小写、错别字、标点符号,段落排列对齐等,帮你修改并润色相关文字或者段落,使你草拟的初稿法律文件显得更具有或让你尽快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
该律师学院培训结束后,每个学生还会在香港律师行做实习律师即trainee,非常辛苦的实战训练2年,经过香港高等法院的任命后即可正式成为香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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